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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24MBA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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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制定。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
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资格线
1.按照国家制定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复试资格线须同时不低于:外语:44分;综合:88分;总分:175分。
2.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资格线须同时不低于:外语:26分;综合:52分;总分:105分。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说明:报考MBA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7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6.《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7.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批准书》(个人档案中存放)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提交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复试的方式、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上午8:30—12:30(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政治理论测试和思想道德品质考察。复试总分为120分,其中专业测试40分,专业综合面试4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政治理论测试和思想道德品质考察20分。
1.专业测试:满分为40分,采用面试方式,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面试采用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主要考核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以及对基础知识的理解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
4.政治理论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满分2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得分计入复试成绩。
5.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满分10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和《现代企业管理》。
五、调剂
(一)基本要求
达到A类考生(一区)分数线且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向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参加“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退役士兵计划”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调剂要求详见《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办法》,调剂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网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调剂程序执行。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120分)÷4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10分的;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5.加试科目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研招网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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