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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4mpacc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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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不含MBA)
一、组织管理
为保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录取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下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司伟(组长)、尹金辉、王秀清、任金政、吕建军、李春顶、赵启然、何婧、郑忠良
复试专家小组:学院各专业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以骨干教师为主的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
二、招生规定
(一)复试
1、录取成绩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确定,其中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50%,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学术型硕士,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
---- 英语听力及口语:满分10分。
---- 专业面试: 满分90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及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金融硕士,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
----英语听力及口语:满分10分。
----专业面试:满分90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及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会计硕士,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构成如下:
----英语听力及口语:满分10分。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5分。
----专业面试:满分85分,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及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2、复试为差额复试,所有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全程参加复试各项复试环节,否则成绩无效。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被复试专业拟录取。
(二)调剂
经济管理学院不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调剂。
报考我院产业经济学,如未被第一志愿专业拟录取,可申请调剂到国际贸易学。所有拟申请调剂的产业经济学考生,须填写“调剂审批表”(见附件)3月29日10:00前发送至cheny@cau.edu.cn, 邮件主题为“学院ID+姓名+申请调剂国际贸易学”。
注意:调剂审批表提交之后不再修改。不按规定时间提交调剂申请表者不得参加调剂。所有调剂的考生均要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三)录取原则与办法
1、专业面试工作结束一天内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排名在接收名额范围内的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单独排序。
2、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导师后,打印《导师接收意向表》(将在复试QQ群发布)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导师邮箱,邮件主题为:“导师接收意向表+拟录取专业+学生姓名+接收导师姓名”。由接收导师转发上述拟录取考生的“接收意向表”至cheny@cau.edu.cn.,对接收意向予以确认,否则录取无效。导师确定同意拟录取后,考生不得再更换导师。
3、招生导师按招生信息公布的专业招生。招生指标与导师一一对应,若导师在学科组复试之后未招生,学院收回其招生指标。
4、确定拟录取的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须在4月6日下午16:00前提交,过期不再办理。
5、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批准并公示之后视为被正式录取。
6、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7、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复查新生本人与身份证、准考证上照片是否为同一人,复查本人与复试时采集的图片或视频中是否为同一人,审核毕业证、学位证等信息,对替考、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查、远程面试网络设备调试
考生需根据“经济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通知(不含MBA)” http://cem.cau.edu.cn/art/2021/3/23/art_34642_735840.html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远程面试网络设备调试。
(二)缴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QQ群通知。
(三)复试流程
复试专家小组将在规定时间统一前往经济管理学院(东区)行政楼二层指定会议室,通过会议室的远程终端面试考生,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复试场地的设备调试和录屏工作,同时使用摄像机做好复试全程的录音录像工作。录屏及录音录像信息保存至少一年。
复试秘书提前邀请本组考生加入相应微信群,考生按照测试前发布的顺序面试。请考生在复试过程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经管学院主页以及相应群组的通知。
1、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测试分组及时间安排见下表,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5分钟。
分组
开始时间
测试专业
第1组
3月29日13:00
会计(专硕)、会计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第2组
3月30日13:00
农业经济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第3组
3月31日13:00
金融(专硕)
2、专业面试
面试分组及时间安排见下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15分钟。
分组
开始时间
面试专业
第1组
3月29日上午8:30
会计(专硕)、会计学
第2组
3月30日上午8:30
农业经济管理
第3组
3月30日上午8:30
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第4组
3月30日上午10:30
国际贸易学--调剂
第5组
3月31日上午8:00
金融(专硕)
第6组
3月31日上午10:30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3、远程复试基本要求
1)身份验证。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视频核验。
2)复试场地检查。考生需环视摄录本人复试场地,确保无他人干扰、无参考资料及电子通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如有不符合远程复试要求的情况需根据秘书要求进行整改。
3)复试期间,不得翻阅资料;不得佩戴耳机(可使用话筒和外放设备);除远程复试需要使用的设备和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利用任何设备对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
4)面试过程中,考生需将双手放在摄像头可以拍摄到的位置,双眼目视屏幕, 不得四处观望,不得中途离场,如出现考生离开监控范围,原则上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期间不能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5)面试完成后,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考试信息,不得将本次复试的任何资料发布在网络上。
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考务老师,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四、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学院投诉举报电话010-62738512,研究生院监督电话 010-62732880,校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6273699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拥有本规定的解释权和未预见情况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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